中消协发布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

发布日期:2012-02-22 17:03:08

中消协发布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——

 

跟着海内持续通胀、消费物价上涨,价格成为最牵动神经的枢纽词。日前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,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263件,解决571918件。其中,前三位分别是百货类占27.4%、服务类占33.2%、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2.9%。而涉及价格题目的投诉同比增长10%,尤其是价格欺诈行为成为重灾区之一。

 

而据广州市消委会统计,广州市去年上半年,日用百货类涉及零售业的投诉同比增长112%。其中,日用百货服务及价格投诉较为凸起,另外,搭售即将过时产品等也成了投诉重点。

 

仍有虚构原价充水打折现象

 

现在商场里的服装价格动辄就四位数,令不少消费者诉苦衣服太贵买不起。此前,在中消协受理投诉表露的几十起案例中,“虚构原价”的案件最多。例如某品牌的“男士西装”,价签标示原价每套3999元,促销价每套1999元,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2280元。

 
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,因为经济环境不景气、销售下滑,为了拉动消费,从去年开始,广州等多地的商场都展开了打折促销,频率和深度比往年增大一倍以上。而消费者不打折就不买,有部门服装供给商便把服装出厂价从原来的只进步3倍放大到进步7倍甚至更高。

 

有服装企业市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,这两年服装价格上升,原因不单单是原材料、人工本钱上升,更多的是为了应对商场越来越频繁的打折促销。“全场5折、400元换1000元、100元减60元等等,这样做促销,厂家怎么受得了?”该人士表示,调高“原价”是不得已的应对之策。

 

专家:近半“原价”分歧规

 

商务部、工商总局等部分联合发布的《零售商促销行为治理办法》划定,零售商应当如实说明打折、降价、特价的原因、期限,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;标示原价虚假的,视为价格欺诈,应受到处罚。而所谓“原价”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;如前7日没有交易价格的,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。

 

“在实际经营中,此条款是商家最轻易触遇到的‘雷区’。”广州市贸易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表示,如今有近半“原价”都是分歧规的。因为市场竞争激烈,商超天天都有促销,逢节更是必促销,要在促销周期距离上完全知足“7日”的前提,好像很难实现。

 

“低标高收”阴阳价签常冒出

 

去年,国家发改委重罚家乐福、沃尔玛“价格欺诈”事件经曝光后,在业界影响很大,物价部分加强了对各超市的检查,而超市则加强内部监视,一些消费者不再等闲相信超市里诱人的“优惠价”,并更加注意自己手中的收银小票,这使得去年整个零售行业的定价和纠纷管控都备受考验。

 

据中消协统计,在去年的投诉中,低价标示价签高价结算的投诉案例最多。例如消费者投诉超市某品牌的“男士保暖亵服”,价签标示原价每套99元,黄色促销价签标每套79.2元,最后消费者结算时却收每套89.9元。消费者去找超市理论时,收银员说是系统没来得及更新数据所致。“我们也很为难,不提价打折就会在竞争中失去市场。但现在也有消费者趁价格风波多,会提出一些不公道退款赔偿要求。好比我们春节前有一款衣服打8折,节日期间打了5折,就有客人拿着8折时购买的衣服前来投诉并要求赔偿。”一位长期在超市从事衣饰零售的品牌商无奈地说。

 

为此,去年以来,良多超市为了避免频繁更换黄色促销标签犯错,就开始取消黄色降价标签,取而代之的只有白色“零售价”一价制实价标签,甚至一些寄给会员的DM宣传册上,也取消了“原价/促销价”的对比宣传。好比从去年开始,家乐福、好又多、吉之岛、乐购、百佳在广州的门店,就已取消黄色特价标签,实行“一价制”实价标签。

 

专家:“货比三家”最有效

 

超市狠心地抛弃能吸惹人气的黄色标签这一“宝贝”,而实行了“一价制”后,消费者因为不清晰原来的单价,往往无法洞悉当中的猫腻。对此,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超市治理职员表示,消费者在购买日常用品时,可固定选购某些牌子,这样就对这些商品的价格比较了解。另外,同样的商品在不同超市甚至是统一间超市的不同门店,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,所以货比三家永远是最有效的武器。

 

“返券”诱导消费者连环购物

 

无节造节、逢节必促销已成为百货商场惯用的促销手段,近年来,跟着零售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,商家正掀起一场打折暗战。尤其是去年以来,经济不景气、物价高企,导致消费心理预期下降,良多百货不得不通过频繁打折促销来拉动消费。美东百货董事总经理谢仕平就表示,百货应对此种恶劣环境的手段并不丰硕,打折促销将是主流,而购物返券就是最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。

 

不外,看似非常优惠的返券流动,实在也躲藏着一些消费陷阱。去年圣诞节,家住天河区的李女士被一家商场“满100元送100元”的促销流动所吸引,在人海中逛了1个多小时,她选中了一件价值498元的连衣裙,却被收银员告知只能按400元的金额返券,而且要去另一个地方凭小票领券。于是,她又排了20分钟的队拿着4张消费券,并开始了新一轮的选购。好不轻易看上了一双售价268元的凉鞋,按照商场划定,消费券不找零,她只好花了300元的消费券买下。剩下1张100元消费券,因为商场在搞返券流动,所有商品都是原价销售,100元能买的东西几乎没有,她又不得未几掏100多元买了一些不太需要的东西。

 

专家:冷静对待商家品牌促销

 

中消协呼吁,应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,并指泛起行返券促销流动违背了诚信原则,分歧乎公序良俗,轻易形成无穷轮回的消费圈套。而北京则已于去年5月实施了《北京市贸易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流动治理划定》,划定商家不得利用返券开展促销流动。

 

对于消费者而言,为了防止掉进这种返券陷阱,首先是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所刺激,而应先到场内逛一圈,计算本钱之后再下手。

 

“捆绑”销售即将过时的食物

 

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要求,即将到期的食物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。随后,上海还要求部门超市设立邻近保质期食物专区,让消费者明白消费。而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大型超市、便利店却发现,绝大部门都没有对临过时食物作出醒目提示,而是常以“特价销售”、“买二赠一”等方式,与新鲜食物捆绑销售。当消费者发现题目时,超市往往以“赠予商品不予退换”为由进行搪塞。

 

记者调查了解到,一些超市的“捆绑食物”销售方式可谓“百花齐放”,有两瓶饮料绑在一起,有巧克力派搭配小包装花生的。而在广州大道北几间大型超市的冰鲜柜里,记者发现放在最上面的速冻饺子、酸奶,出产日期都不是最新的,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较新鲜。

 

专家:建议设临过时商品区

 

广州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表示,商品尤其是食物都有一定的保质期,超市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所有的进货全部销售完毕,良多食物也是不退货的。因此,超市往往要通过各种促销手段消化掉即将过时的食物。

 

对此,食物安全专家董金狮建议,超市对邻近过时的食物最好设置销售专区,现在市场盛行的打折、促销方法也可以,但要明确提示。当然,消费者自身也要多一个心眼,一定要看包装日期、保质期,发现一些恍惚不清的,建议不要购买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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